8月30日,清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伟东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登峰、蔡友平、贠少灵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金学民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及同级财政审计、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全县乡村文化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清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清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草案)》《清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清水县2021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清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代表履职记录管理办法(草案)》。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清水县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周伟东向被任命人颁发任命书并表示祝贺。
(来源:清水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康翠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