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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积极开展住房安全攻坚行动(图)
(2019/4/23 14:47:05)  来源:清水县融媒体中心  打印本页

  结合今年整县脱贫摘帽和农户住房安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确保农户“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得到强力保障,2019年,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建房补助资金的同时,清水县政府统筹整合3717万元资金,对鉴定出的C级危房、实施住房项目后面积不达标农户房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户房屋、空心危房拆除等类型的农户房屋进行改造提升,确保实现贫困人口安全住房有保障,存量危房全部消除,农村群众住房面貌彻底改善,2019年8月底前全县危房“清零”。

  做好存量危房改造工作。从去年年底到今年3月份,县住建局邀请甘肃土木研究院和规划设计院对全县有人居住的土坯房进行专业鉴定,共鉴定5590户,剩余的砖木、砖混房屋由县住建局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对鉴定出的C级危房,由县财政安排资金,按照2018年危改资金补助标准(四类重点对象每户2万元,其他农户每户1.2万元)进行补助,全县积极引导农户改造以加固维修方式为主,最大程度减小群众经济负担。

  做好住房面积达标补助。对历年已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灾后重建等项目,但人均安全住房面积仍达不到13平方米的农户,全部纳入危房改造提升范围。其补助标准按照2018年危改资金补助标准(四类重点对象户每户2万元,其他农户每户1.2万元),确保人均安全住房面积达标。

  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户住房改造提升工作。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户,属山门镇、秦亭镇、白驼镇、远门镇、新城乡、陇东镇等6乡镇和全县所有深度贫困村的户,由县财政每户补助6000元进行改造;其他乡镇村组每户补助4000元进行改造。

  做好改造工作分类推进工作。对无能力自主改造但同意改造的户,乡镇人民政府、农户、施工方应签订三方协议,由乡镇组织施工方统一施工。对确无能力建房的特殊困难家庭,除享受危改资金外,采取企业帮建和帮扶单位帮建的方式实施改造。

  做好空置房屋分类处置。对连续两年外出且年外出8个月以上、每年固定时段回家居住、等级为危房或低标准安全住房、在外无固定安全住房的农户,由乡、村及时和农户进行联系对接并做好记录,若农户在2019年在本村有建房或修缮提升改造意愿,将其纳入漏报危房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户改造范围进行改造;对2020年之前一直不回原址居住且在外有安全住房(或有购房意愿)的农户危房由乡、村两级动员组织实施拆除,并对拆除户落实相关宅基地政策。

  做好加大空心危房拆除和标识工作。对已整村或连片实施易地搬迁项目农户的旧宅,由国土部门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争取复垦项目对原址房屋实施拆除复垦。对村内插花的常年无人居住危房,由乡村动员拆除,每户给予1000元的拆除施工补助。对无人居住的安全房屋,在其大门统一安装标识牌,按照“一户一档”要求整理佐证资料并建立台账。

(天水在线编辑:马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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