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4日,清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伟东主持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平、毕德祥、刘志伟、周建新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实到22人,因事因病请假4人,符合法定人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建伟,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彦珠,县人民法院院长周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彦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投票)
会议审议表决了由县政府副县长张建伟受县长马越垠的委托作《关于提请任免秦永斌等职务的议案》;根据《地方组织法》和《清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人事任命。

(新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
会议还举行了新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仪式。
(天水在线编辑:马文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