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天水新闻>>清水>>正文
清水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图)
(2018/6/19 17:57:47)  来源:清水县委外宣办  打印本页

  近日,从全国普法办公室官方网站获悉,清水县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近年来,清水县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法治创建活动的精神,严格按照“六五”、“七五”普法规划和《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要求,认真落实五项举措,努力营造健康、公正、有序、诚信的法治环境,用法治建设大成效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清水县始终把加强组织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一是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结合县情制定出台了《清水县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评估考核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健全完善决策机制。全县各级党组织都制订了科学的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建立和完善了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依法决策,着力强化了权力制约和监督。四是建立“两项制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常态化,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建立县委中心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制度。通过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效地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五是建立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县各单位将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了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与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知识更新培训一并计划,一并组织,一并落实,极大地推动了全体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并将学法考试的成绩运用到干部任用考核之中,极大地调动了学法的积极性,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增强。

  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法治建设实效性。县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项举措,全县的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高。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及时审核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网上统一公布,对各乡镇、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对不规范的文件及时予以规范修订,对已不合时宜的文件及时清理废止。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了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依托,集“行政审批、社会服务、政务公开、网上审批、效能监察”五位一体的新型政务服务平台,全县新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18个。三是大力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对部门权力予以规范,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都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四是切实加强县、乡两级政府和县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公正司法。以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执行难问题、群众报警求助难问题和纠错追责难等问题为重点,在全县政法系统广泛开展了作风大整顿、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反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提高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县委政法委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对上班纪律、窗口服务、警车管理和涉案财物管理等情况进行巡察,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政法队伍形象全省民调排名大幅度上升。县法院、县检察院、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积极推进司法公开确保司法公正、公开、透明。县公安局通过短信平台进行案件办理公开;县检察院开通了执法办案网上监督平台,在乡镇设立了检察室配备了检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县法院组织案件下乡巡回庭审;县司法局每年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规范执法行为。

  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全民守法。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靠实普法责任。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单位、部门把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中,在做好本系统普法的同时,抽调执法单位业务骨干成立了普法讲师团,定期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开展法律讲座。各执法单位注重充分发挥法律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规范和保障功能,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相关职能部门注重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一)打造“三个平台”,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一是在清水县政府网站建立了法治宣传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成永清镇南环东路法治宣传示范街,中山路法治宣传街,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等一系列崭新的普法宣传形式。在县国税局、法院、司法局等建成 “法治文化长廊”,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三是开展“三下乡”活动,每年利用集会、庙会人员密集的地方,举办科技、文化、法律“三下乡”活动30场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抓好“四个层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在县委机关、县政府机关举办法治讲座加大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力度,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强化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县一中、三中等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落实法治教育教材、课时、师资、经费,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积极举办“放飞青春•与法同行”青年法律知识竞赛,充分调动了全县广大青年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带动全民学法热潮。三是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为推动企业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创造条件。特别是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劳动法》、《合同法》、《企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四是强化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结合精准扶贫、劳动技能培训和“三下乡”活动,深入18乡镇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宣传了《宪法》、《民法》等其他一些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知识,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解决了农民群众法律服务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三)坚持“五个结合”,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联动性。一是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各种法律宣传日结合起来。每年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2国家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并且利用传统的夏、秋季物交会积极开展各类专业法宣传活动,使全县公民 “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讲义务”的氛围日益浓厚。二是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双拥”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了军警民共建和“军人热爱第二故乡”主题活动,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针对清水县驻地部队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法进军营”活动,从县情县策、社会治安、文明礼仪、法律知识等各方面进行讲解,把法治讲座变成生动的军民情感交流的大课堂,受到了部队广大官兵的热烈欢迎。三是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清水县把宗教人士的法治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牢牢把握宗教人士、宗教场所、宗教活动三个关健环节,建立了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宗教活动情况和思想动态,开展了意识形态反分裂斗争,确保各项宗教活动依法开展。四是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制定了《清水县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实施办法》,多次进行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专项治理。通过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法治教育,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五是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民主法治”创建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使基层管理主体的行为进一步置于制度的规范和群众的民主监督之下,有效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没有发生因环境污染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立足于夯实社会治理基础、创新社会治理手段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增添工作措施、探索工作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构建矛盾化解体系,预防、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强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减少了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把合法性作为决策的第一要件,完善常委会、常务会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推进人事、财经、基建、国土、招商等重大事项、高风险领域事项依法民主决策。坚持把风险评估作为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的前置程序和刚性条件,对未经评估或无视风险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建立了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二是畅通信访诉求表达渠道,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处理信访维稳问题,通过开展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网上信访、基层夜话、第一书记、干部大联户等方式,全方位听取群众诉求,对信访积案实行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形式进行有效化解。同时,坚持底线思维,对扰乱信访秩序的违法信访人员依法进行打击,净化信访环境。三是健全“大调解”体系,化解了大量涉稳纠纷。针对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型和特点,突出抓好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医患纠纷等类型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应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国土资源纠纷等领域,在全县形成了多种手段、多个层面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

    (二)强化治安防控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秩序。不断深化“平安清水”建设,多发性案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一是健全治安形势分析制度,预防和减少了不稳定因素。县综治委牵头组织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团委、妇联等部门,定期对全县治安情况进行分析,对突出治安问题和混乱地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强化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减少了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发生,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预防和减少了危险因素。近几来,加大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力度,同时,依托特殊人群管理办公室,以司法所、村(社区)矫正工作站为基础,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人员(290名)安置帮教工作,对全县189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社区矫正,规范矫正工作,同时,依法开展严重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有效防止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极端事件发生。三是积极扩大公众参与防控,防止和减少了治安案件发生。清水县在加强公安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县初步形成了党政主导、公安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态势,有效防止和减少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同时,在农村实行治安联勤、应急联动、生产互动的基层治理新模式,不断提高了基层治理社会治安的能力。

    (三)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为契机,大力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治理工作格局,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一是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了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 (代表)会议为决策层、协商议事会为议事层、村(社区居)委会为执行层、工作站为服务层工作机制,实现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的有效对接,使广大基层群众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增强法治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目前,已建成标准化、规范化综合服务社区4个。二是拓展村(社区)服务功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整合民政、公安、计生、劳动、城管等部门公共服务职能,实现“一站式”服务,实现社会治理全覆盖,社会服务零距离,提高了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为构建和睦邻里关系,营造文明向上的社会新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摄影相关图片
大美“滩歌”惊艳亮相(组图) 龙台油菜花海旅游观光活动(图) 武山油菜花田开启看“海”模式(图 清水汤峪温泉欢迎你(图) 原来,你是这样的秦州姑娘!(图) 大美天水,你有最美的人间四月天 烟铺樱桃花海赏花节盛大开幕(图) 千人畅游烟铺樱桃花海(组图) 烟铺樱桃花儿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