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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开展打假维权专项清查集中行动(图)
(2018/3/17 14:16:49)  来源:清水县委外宣办  打印本页

  针对今年“3.15”晚会曝光了“高钙核桃”、标注“露露”品牌的杏仁露等仿名牌假冒伪劣和问题食品的问题。3月16日,清水县食药监局、工商局出动执法力量,开展了打假维权专项清查集中行动,重点查处侵权假冒“露露”、山寨仿名牌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大型商场坑害消费者的不当抽奖等促销行为。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召开查处销售仿名牌饮料等假冒伪劣和问题食品专项整治紧急部署会议,将全局执法人员分为八个城区专项检查组、十八个乡镇专项检查组、两个专项督导组,对各自辖区进行全面清查,深入排查涉及的山东枣庄金顺源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枣庄市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钙核桃”、“核桃花生”、“核桃露”等产品,枣庄市初亢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小茗同学”乳酸菌饮品,枣庄市旭日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仿“豆本豆”豆奶产品,山东枣庄市康源食品有限公司仿“旺仔”牛奶产品等问题产品。一经发现以上假冒伪劣和问题食品以及其他来源不明的食品,一律下架封存,并依法立案查处。

  至记者发稿时,县食药监局已在全县范围内检查经营户1035户,责令下架仿名牌假冒伪劣和问题食品949箱,检查工作仍在继续。

  在当天的执法检查中,县工商局共查获山寨杏仁露42罐、“高钙核桃”30盒,查获涉嫌“仿名牌”特伦牛奶408盒。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重点以辖区内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地区,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关于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食品经营企业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等有关规定,确保购进的食品来源渠道正规、质量安全,严防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对发现来源不明的食品,要求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天水在线编辑: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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