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晚,清水县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安排会。会议根据新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确保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序推进。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周济出席会议,副县长李宝玲主持会议,18乡镇、县直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共10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全国文明城市新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7版)进行了解读;重点对创建的形势、软件资料的收集、卫生区域的值班值守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就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各乡镇务必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央文明委重新修改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照抓好各自任务的的落实,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紧迫感。要明确任务,重点抓好城乡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环境、窗口行业以及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和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同时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属新闻媒体要把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好,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落实责任,确保创建任务全面完成。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坚持条块结合、联动联创,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协调,搞好配合,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各责任单位要与县创建办加强沟通,严格对照测评体系中各自承担的任务指标,周密安排,全面完成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为县委、县政府和广大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