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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越垠就落实主体责任约谈政府部门负责人(图)
(2017/1/20 20:47:14)  来源:清水县政府信息中心  打印本页

马越垠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政府部门负责人

  1月20日,清水县委副书记、县长马越垠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政府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牛永祯,副县长王怀珍、李宝玲出席约谈会。县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人社局、工商局、国土局、住建局、审计局、统计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农业局、水务局、林业局、教体局、卫计局、文广局、药监局、司法局、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马越垠指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实施以来,县政府各部门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有力地推动了主体责任的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各部门必须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把党风廉政建设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在思想上时刻清醒、态度上旗帜鲜明,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马越垠要求,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担当,切实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中”。 一要增强责任意识。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负责地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工作职责和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那里,确保主体责任落实不留“空白”、压力传递不留“空档”。二要增强主角意识。参加今天集体约谈的都是县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直接、全面责任,当好“主角”,挑好“大梁”。要加强学习,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采取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和县委、县政府的具体部署。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定期研究和部署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着力把管党治党的责任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真正把责任尽到位、落到实处。三要增强担当意识。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横向落实到班子成员,纵向落实到基层党组织,使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四要增强自觉意识。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自觉接受纪委和群众监督,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标杆和榜样。

  马越垠强调,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形成上下贯通、逐级负责、全面落实的完整链条。 一要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对照市、县委和县政府党组《实施办法》,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实化落实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工作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完善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制度,制定科学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把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以及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要落实约谈制度。要建立落实好对下约谈制度。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约谈班子成员1到2次,班子成员至少约谈分管工作单位负责人2次,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约谈,要专门约谈,做好记录,约谈双方要签字。要建立谈话提醒制度。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工作单位负责人要经常主动谈心谈话,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班子成员之间要结合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开展真诚的谈心谈话,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相互关心、相互帮助。三要强化监督问责。各部门一把手要积极支持同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纪委的监督,发挥好同级纪委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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