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清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到26人,因事请假1人,符合法定人数。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伟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平、毕德祥、刘志伟、周建新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宝玲,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及县人民检察院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人事任职议案,并向本次会议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部分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周伟东指出,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是十分重要的政治机关。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人大的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这是开展人大工作的重大原则,也是我们的工作方向。我们要牢固确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党的权威,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立足清水的实际情况,我们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就是更加坚定地、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下,坚决维护县委的领导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定和工作部署。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特别是要善于将县委的主张、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全县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为推动“14651”发展战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周伟东强调,我们要加倍珍惜历届人大常委会打下的良好工作基础和创造的好经验、好传统、好作风,努力推进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再上新台阶。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把服务好全县未来五年的发展大局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做决议决定、在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开展工作评议、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都要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要按照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以及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适时依法作出决议和决定;要把准出发点,充分运用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赋予的权力,认真做好对“一府两院”的有效监督工作,努力将监督的过程变成促进“一府两院”更好地开展工作的过程;要全力搞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工作,进一步拓宽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履职行权的途径,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进一步拓宽代表履职行权的途径和活动领域,从而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在依法开展履职行权上,要讲程序,集体行使职权,最大限度地保证人大作出决议决定符合实际,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
周伟东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特别是新当选的同志,要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尽快由“外行”变“内行”,积极投身到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去,推动整个人大工作上台阶。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法律素养。要发扬民主,发挥县人大常委会集体作用。要深入调研,保证决策的准确性科学性。要敢讲真话,提高常委会的会议质量;新当选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政府组成人员要牢记宗旨,做为民执政的好公仆;要严格执法,做依法行政的好公仆;要严于律己,做清廉从政的好公仆;要增强人大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好公仆。履新职、负新责、创新业,加快推进清水县“14651”战略,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和建成小康社会“两个目标”而努力。
副县长李宝玲受县委副书记、县长马越垠委托,对新一届县政府组成人员提出了要求。
会议还举行了新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