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清水县政府县长马越垠主持召开十七届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副县长牛永祯、杨庆森、马小平、李宝玲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建新,县政协副主席曹凤娥列席会议。
会议关于研究了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会议指出,禁放烟花爆竹是治理大气污染、保护改善环境的现实需要,是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健康的现实之需,更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大势所趋。县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发布《公告》,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短信平台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禁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危害,宣传禁放规定的各项要求和处罚措施,推动禁放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永清镇、各相关责任部门要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方案》和工作职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禁放工作的落实。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督查室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重点工作大督查实施方案的汇报,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重点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督查,着力推动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尽快实施、民生举措尽快见效。要加强左右协调、上下联动,针对督促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建台账、列清单,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着力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积极主动作谋划、想方设法促协调、千方百计抓落实,确保县委、县政府节日期间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研究了清水县保民生大走访大慰问行动“1+12”实施方案,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财政保障机制、项目科学筛选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全力做好各项重点民生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秩序安定有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