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近年来,清水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工程和德政民心工程,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引领,依托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支撑,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累计建成新农村172个、4.3万户17万群众住上了新房子,新农村建设走在了全省全市前列。特别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与广大群众一道探索出了“1+10+5”易地扶贫搬迁模式,赢得了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调研组的充分肯定,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先后在安邦研究简报、甘肃《经济文摘》、市委《改革动态》等交流刊物予以推广。

清水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甘肃省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之一,2005年被列为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试点县。针对大规模易地搬迁安置容易出现政府从选址、设计、建设等全过程大包大揽“一刀切”,乡村两级插手工程致使搬迁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住宅设计标准低、设计不尽合理、建设质量难保证等问题,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科学规划、有序实施,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行“1+10+5”模式,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推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落地生根,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易地扶贫搬迁之路。累计投资9.27亿元建成集中安置新村74个,涉及18乡镇73个行政村137个自然村5717户2.77万贫困群众。通过易地搬迁示范带动,大力度推进新农村建设由点到面全面开展,截至2015年底,全县累计投入15.37亿元建成新农村172个,4.3万户17万群众住上了安全舒适、经济实惠、宽敞明亮的新房子,人均安全住房面积普遍由原来不足6平方米增加到20平方米以上,农村砖房率达到75.51%。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一个领导核心”,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坚持把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作为党在农村领导地位的内在要求,引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强化政治引领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对村级各种组织的统一领导,重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落地生根,使其真正站到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前台”、居于农村重大事务的“第一线”。特别是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本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的前提下,着眼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按照1000人以下的村21人左右,1000人到2000人的村25人左右,2000人以上的村31人左右的比例,及时在全县260个行政村组建村民议事委员会260个,从村“三委”成员、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村民代表中,推选热心村级事务、有一定议事能力的议事委员会委员6058人。制定《村民议事委员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四议三双”工作制度,对凡是涉及新农村建设、易地搬迁、危旧房改造、低保评定等村级重大事项,都按照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议事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决策实施,充分表达和体现村民意愿,提高了村级决策议事的民主化和规范化。对当年实施易地搬迁的自然村,在村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由群众推选组建自然村村民理事会,负责把好“动议环节”的第一道关口并具体组织开展易地搬迁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确保了易地搬迁项目有序有效实施。

二、坚持“十个不准”,创新制度约束机制。认真贯彻《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管理办法》,突出政府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规划师”和“掌舵手”的作用,从根本上维护群众利益,从制度上保障一张蓝图绘到底,实现了政府引导与农民主体的有机结合。一是对村级班子不强、村民搬迁意见不统一、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不准立项;二是对没有经村民大会选举产生村民理事会的不准开工建设;三是对拟选址存在明显地质灾害隐患的不准开工建设;四是搬迁村未兑换好建设用地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五是农户迁建房屋,由农户自选施工队伍,乡村两级干部不准代替农民做主选择施工企业;六是乡镇不准单独代替搬迁村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七是乡村两级干部不准插手原材料采购;八是对没有聘请监理和未建立质量监管制度的搬迁项目不准开工建设;九是施工队不准单方随意变更设计图纸;十是对目前已经做好开工准备但房屋仍未分到户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同时,严格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县级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实施主体、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形成了“靠实包乡县级领导、部门领导和乡镇领导工作责任;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长期抓;每个项目有领导靠前指挥、有部门现场服务、有群众一线落实”的“三靠三抓三有”工作格局。

三、做到“五个群众说了算”,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坚持走群众路线,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实施易地搬迁项目的第一目标,在涉及老百姓切实利益的易地搬迁项目中,还权于民,让老百姓说了算,极大地激发了搬迁群众建设家园的主人翁精神,有效提高了建设质量、建设进度和群众满意度。一是建房户型怎么选、群众说了算。突出规划引领,由县发改局、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基础负责新村布局规划,涉及乡镇负责协调建设用地、农户自主兑换;由县住建局提供2—3种房屋建设类型供农户选择,既考虑群众经济承受能力,更考虑抗灾避险能力,并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形成决议,严格做到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户自建,做到了政府引导而不代替、支持而不包办。二是施工企业怎么选、群众说了算。乡村两级组织全面负责施工企业的资质把关和审核,由村民理事会具体负责施工企业选择,乡村干部不参与工程招投标,不参与工程价格议定,不参与建筑材料采购。三是建房资金怎么管、群众说了算。对建房资金由村民代表进行封闭管理,实行存款账号、密码、账目专人分开管理,定期公开账目,保证了资金安全。四是工程监工怎么做、群众说了算。由搬迁村所在乡政府专门确定一名领导和3名干部常驻搬迁点,对群众代表进行技术交底和培训,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金融扶持等服务,定期邀请质检人员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早督促施工企业在群众监督下进行整改;由群众代表与建房群众共同监工,群众既打工又监工,既加快了建房进度,又确保了房屋质量,构建了全方位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强化了对工程质量问题的监督手段。五是富民产业怎么发展、群众说了算。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长远发展需求,始终把增加群众收入作为重中之重,按照“一户一策”的思路,坚持把“林果、畜牧、经作、药材、劳务”五大优势富民产业精准规划到村、落实到户、培训到人,引导搬迁群众算好“干鲜果+牛(羊)、干鲜果+蔬菜、干鲜果+药材、牛(羊)+药材、药材+蔬菜、劳务+土地流转”等6笔脱贫账,努力实现发展2项就能脱贫、3项就能致富、5项就能奔小康预期目标。全县累计发展干鲜果基地53万亩、畜禽饲养量443.57万头(只),蔬菜、中药材种植面积分别稳定在10万亩和5万亩,年输转劳动力7万人左右、创劳务收入10亿元以上,特别是把贫困户户均建设2亩果园作为产业扶贫的一项硬指标,贫困户累计建园6.47万亩,户均达到5亩,林果产业由面上铺天盖地的“风景”变为了家家户户的“盆景”。其中,坚持因地制宜引导搬迁群众发展富民产业,以务农为主的搬迁群众,选择采取土地流转、土地租赁等方式解决生产用地困难,形成了秦亭镇赵尧村、白沙镇马沟新村、红堡镇曹冯村、崔刘村、石屲村等种养产业增收模式;适合务工的搬迁群众,选择通过参加技能培训和劳务输转,实现稳定就业,增加外出务工收入,形成了永清镇贾湾村、黄门镇马什村等劳务产业增收模式;有一定经营头脑、邻近小城镇的搬迁群众,选择发展农家乐、从事多种经营,形成了永清镇马沟村、杜沟村、陇东乡土寨村等第三产业增收模式。全县搬迁群众特色种养业覆盖率均达到了100%,人均纯收入从搬迁前不足2000元提高到5000元以上,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预期目标。

“十三五”期间,清水县将认真贯彻“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的部署要求,计划对涉及16乡镇114个行政村240个自然村4196户19419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07户7531人,实现应搬尽搬。目前,2016年计划新建的涉及10乡镇14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715户3368人的17个安置新村正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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