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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美丽乡村建设驶上“高速路”(组图)
(2015-5-9 7:17:44)  来源:清水县委外宣办  打印本页

  近年来,清水县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乡镇为主体、部门全力配合、群众主动参与”的工作思路,在全县大力实施以整治建设背街小巷、乡间小路、村野小桥、小沟小渠、垃圾处理小场点和文化健身小广场为重点的民生实事,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力的推动了美丽乡村建设。

  至目前,该县探索出易地搬迁型、产业支撑型、灾后重建型、劳务带动型、旧村改造型5种有效模式,按照“国家补一点,部门帮一点,政府拿一点,群众筹一点”的思路筹措资金,累计投资15.37亿元,共建设各类新农村169个、分散自建1100户,全县农村砖房率达到67%以上,近4万户17万余群众住上了安全舒适、经济实惠、宽敞明亮的新房子,描绘出了一幅幅“农村新房如画轴、农民群众住别墅”的美丽乡村新画卷。

  同时,该县积极实施“一池两改三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立“门前三包”,环卫“十户轮流值班”等环境保洁管理机制,推广垃圾“村收集、乡清运、县处理”模式。目前,该县五条美丽乡村示范带已全面建成。

  至目前,清水县累计投资1.38亿元,高标准新改扩建村和社区活动场所,全县260个村和5个社区活动场所全部实现了“五位一体”功能;累计争取农村公路建设国家资金3.5亿元、自筹资金1.56亿元推动乡村道路建设,全县216个行政村通上了水泥路或沥青路、686个自然村实现了交通畅通;建成8处跨乡镇集中供水工程、104处单村供水工程,27.55万群众直接受益,农村自来水入户率95%以上,农村安全饮水管理办法在全省推广;成功创建省级平安县,巩固扩大全省“二级无毒县”创建成果,积极争创全国平安县,守住了清水的一方净土;连续举办“十佳先进集体暨个人表彰”活动,先后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县、省级卫生县城、全省体育先进县、省级双拥模范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轩辕文化之乡、全国文化先进县,2014年底,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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