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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清水】清水优化八大环境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图)
(2014-10-31 12:35:50)  来源:清水县委外宣办  打印本页

    在10月13日召开的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场会上,中央文明委初步确定了167个县级文明城市,清水县名列其中。

    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最关键的要素是“八大环境”,这“八大环境”分别是“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清水县通过全县上下的不懈奋斗、艰苦努力,成功创建了省级文明县,八大环境不断得到了优化,在一些方面,还凸显出了独特的优势,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尤其是近年来,清水县牢牢抓住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实施“5551”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跨越式科学发展的喜人成就,为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清水县先后荣获全国退耕还林先进县、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全国生态文明县、省级卫生县城、全省体育先进县、省级平安县、省级文明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轩辕文化之乡、中国温泉之乡等一系列荣誉称号,特别是于 2012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不仅完善了大批硬件设施,改善了城乡面貌,而且积累了宝贵的创建经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重要的工作基础。同时,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给予高度重视,围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并践行“清水新精神”,广泛开展了十佳劳动模范、十佳奉献标兵、十佳最美教师、十佳医护楷模、十佳平安卫士、十佳乡村干部、十佳贤惠媳妇、十佳美德少年等“十佳先进集体暨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形成了全社会学习、关爱、争当最美人物的浓厚氛围,为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

    目前,清水县已成立了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指标体系,明确了任务分工和推进时间表,并召开了全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层层动员全县上下同心协力参与到创建工作当中,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自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工作已全面铺开,11月中下旬将由中央文明委实际考察测评,并正式确定清水县为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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