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汪宏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坚守在公安交警服务窗口的第一线,她本着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本职的政治本色,坚持执法为民,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在交警车管窗口树立起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在窗口服务过程中,汪宏同志坚持“笑脸相迎,行为规范,热情服务,耐心解答”的工作态度,时时处处注重维护公安民警良好的形象,模范遵守办证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文明行政,认真履行窗口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多年来为广大群众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她在工作中的认真、热情、细致,从没有发生过一起工作差错,深受群众的喜欢和称赞。
从警几年来,汪宏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思想坚定,作风务实,很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多次受到省、市、县交警大队领导的表扬。2007年在伏羲文化旅游节安全保卫工作中,被市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2007年——2009年连续三年被清水县交警大队评为先进个人,2011年被甘肃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文明交通先进个人,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被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评为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