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轩辕广场)
(清水李崖遗址秦先祖非子封邑墓坑照片)
早在5000千多年前,今清水境内就有先民繁衍生息,形成部落,并开始定居。秦武公十年(公元前688年)置邽县,属华夏最早见置的县之一,至今有2700年的建县史。
清水县位于天水市东北,陇山西南麓渭河支流牛头河流域,东邻陕西省宝鸡市,南连麦积区,西接秦安县,北邻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属黄土梁峁沟壑区。总面积2012平方公里,现辖6镇12乡、260个行政村、112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2.08万人。
(清水宋金墓群)
夏商周时期,今清水为邽戎、绵诸戎居住地。周孝王时,嬴姓部落首领非子被封为附庸(周制,其封地方圆不足50里),秦人始在境内活动。秦惠公五年(前395年),置绵诸道(治今县西南贾川乡林河村),辖县西南贾川、金集、丰望等乡(镇)。这是清水境内最早的建置,距今有2400多年的历史。
秦统一全国后,清水县地属陇西郡上邽县、绵诸道。西汉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年),始置清水县、戎邑道(治今黄门乡)。至此,始有清水县名。《太平御览》引“《三秦记》云:‘其坂九回,七日得越,上有清泉,四注而下。’下有县,因此而名”。距今有2100多年的历史。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年),清水县、绵诸道均属凉州刺史部天水郡。西汉末年,王莽改清水为识睦。
(西汉名将赵充国陵园)
东汉明帝永平十七年(74年),撤销清水县并入陇县。三国初,魏复置清水县,属广魏郡。历西晋、北魏,属秦州略阳郡。太平真君八年(447年),在境内置安戎县,属略阳郡。文成帝和平五年(464年),置清水郡驻清水,辖清水县。北周,废安戎县。隋废清水郡,清水县属天水郡。
唐初,在清水置邽州,辖清水、秦岭两县,历三年废入秦州。肃宗宝应元年(762年),县境为吐蕃所有。宣宗大中二年(848年),凤翔节度使崔珙破吐蕃收复清水,隶凤翔府。大中三年(849年),复属秦州天水郡中都督府。北宋,清水县属陕西路秦州。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年),金据清水。建炎四年(1130年),金升冶坊堡为县(治今黄门乡王店村),与清水县俱属凤翔路西宁州。
(清水县城全景)
元代,废冶坊并入清水县,归陕西行中书省巩昌总帅府秦州。清初,清水县属陕西省右布政使司巩昌府秦州,后改属直隶秦州。民国时期,清水先后属渭川道、渭川行政公署。民国38年(1949年)8月7日,清水县人民政府成立,属陕甘宁边区政府天水分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清水县属甘肃省天水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85年7月实行市管县体制后,归天水市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