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推行“四方面承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清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剡海明
为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在县乡党委集中换届之前,清水县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分层次与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后备干部、纪检监察干部、组织部门干部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进一步统一了各级干部思想认识,筑牢了纪律防线。
一是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承诺做到“五决不”。即:决不拉票贿选;决不跑官、要官、买官;决不违规推荐干部;决不干扰换届;决不违反《廉政准则》,把心思和精力用到做好本职工作上,正确对待个人进退流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二是后备干部承诺 做到“四要四不”。即:要服从领导,不搞非组织活动;要遵守纪律,不搞拉票贿选;要维护团结,不相互拆台;要正确对待,不编造谣言,自觉维护自身形象。
三是纪检监察干部承诺做到 “六不”。即:不拉票贿选;不跑风漏气;不弄虚作假;不接受贿赂;不掺杂个人恩怨;不违反廉政纪律,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四是组工干部承诺做到“六严禁”。即:严禁为“跑官要官”者提供便利;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使用干部;严禁在干部选任中收受干部财物、接受干部吃喝;严禁私自泄露干部任免情况;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职务利益,争做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