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清水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秀丽,县委常委、副县长马小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桂林,县政协副主席王明顺带领县政府办、县教育局、县语委办的负责人对该县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检查组分组先后深入县政府办、法院、西关小学、县医院、县一中、文广局、国税局、一幼等18个单位,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观看专题片等形式对该县语言文字迎评准备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
(现场查看)
检查组对各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普通语,写规范字,在单位形成了良好的语言环境;组织机构健全、活动开展丰富,把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取得了良好的实效,在全县树立了榜样。
检查组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本单位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广泛深入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完善资料、查露补缺,把各项工作作细作实,为该县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省市评估验收而不懈努力;要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各单位人员要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作基础和条件,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规范用语用字,让语言文字工作深入人心,落到实处,推动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
(观看专题片)
(实地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