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秦安县公安局根据县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措施开展疫情防控巡查劝导工作,但仍有少数群众无视疫情防控规定要求,且不听执勤民警和志愿者的劝导,3人被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教育,劝返20余人。
11月1日13时许,市民高某从成纪大道由西向东步行,至秦安县西大桥东侧执勤点时被执勤民警拦下,得知其没有相关外出证件的情况下外出欲进城区,民警对高某进行了劝返,并提醒无特殊情况不要外出并做好自我防护,但高某情绪激动,认为是执勤民警故意刁难自己。后执勤民警将高某带离,耐心向其宣讲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政策及要求,进行了严肃批评和训诫教育,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主动向执勤民警道歉,并表示自己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非必要不再外出。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防止病毒传播扩散,此前由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告,发出了“限制车辆通行、不出门、不串门、不聚集”等提醒和要求。非常时期,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但总有些人喜欢任性而为。11月1日,秦安县公安局在全县设置多个管控执勤卡点劝导劝返非必要不外出人员,在前期实名曝光非特殊情况驾车上路的社会车辆后,当日训诫教育3人,劝返20余人。
秦安县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将继续加大防控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希望和倡导广大群众与公安机关一起本着敬畏生命、敬畏职责、敬畏规章的意识,理解和配合公安民辅警、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和规定,大家多些耐心和理解,社会就多一些放心和安心,因为疫情面前,在一线的公安民辅警、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从来没有退缩!
(天水在线编辑:陶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