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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召开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进会(图)
(2015-6-5 15:24:58)  来源::秦安县委外宣办 王庆虎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健全完善乡镇道路交通监督管理机构,确保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6月5日,秦安县召开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进会。县四大组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全体在家县级包乡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程江芬主持。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喜春通报了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县委书记王东红作了讲话。

  王东红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了全力倾斜和支持,以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按照“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全县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综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王东红要求,要认清形势,明确职责,增强工作责任感,进一步靠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一要严格落实县级领导的包抓责任。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要对县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紧盯问题和隐患,抓好任务落实;人大、政协联系领导要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包乡领导要指导解决所联系乡镇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发挥好包乡责任。二要严格落实乡镇的管理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担负起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起“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完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断加强对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控。三要严格落实公安部门的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交管员、协管员、劝导员的业务培训和农村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全面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四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将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确保交通安全责任层层传递、措施层层落实。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通过案例真正达到教育群众、督促干部、推进工作、保障平安的目的。

  王东红强调,要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加强领导、靠实责任,采取超常手段和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把县委、县政府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措施落到实处,抓住重点,抓出成效。要健全机构,按照省、市要求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建设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提高刚组建的乡镇交管站工作水平。要完善机制。全面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逐级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真正将交通安全责任靠实。要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公安、安监、运管、农机、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常态化联防联治联管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事故的发生。

  程江芬强调,一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对各自领域内存在的交通道路安全薄弱环节,要有针对性的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二要扎实开展农村道路集中整治。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农村道路劝导站“两站一室”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道路行车安全和公路畅通。三要持续做好城区道路保畅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以交通规则的宣传劝导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精准管理、网格化管控。对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等影响道路畅通的行为要采严厉的措施,彻底进行严查严办,确保人员、车辆出行安全。四要严格落实道路安全工作责任。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个人)的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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