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45号)要求,秦安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露天采石场进行了及时的清理整治。
4月17日,秦安县政府组织国土、林业、水务、环保、安监、电力和魏店乡政府,由县政府办牵头,对魏店乡伏峡村违法采石场进行了现场取缔关停。 县电力部门对该采石场进行了彻底断电,国土、水务和安监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对当事人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秦国土监字[2015]041701号,秦水政监字[2015]010号)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秦安监管现决[2015]1号)等法律文书,国土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相关规定,责令该违法采石场当事人在5日内拆除场内一切建(构)筑物及生产实施设备,恢复矿区原貌;水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该违法采石场当事人在7日内自行清运石料,恢复河道原貌;安监部门依据《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证实施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对该违法采石场当事人做出了立即停止生产的现场处理决定。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魏店乡伏峡村违法采石场得到了彻底取缔关停,对无证采石等行为进行了有效打击,为全县开展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