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社会治安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扩大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影响力,确保“一节两会”期间全县社会治安稳定。1月8日20时,秦安县公安局将2013年12月1日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在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中没收的各类非法烟花爆竹在兴国镇南山垃圾处理点进行了集中销毁。行动期间,县局共出动警力20人,车辆3台,销毁总价值8万余元的烟花爆竹300余墩35300枚,半成品爆竹1400余墩148200枚,引线3箱,硫磺粉85公斤,银粉19公斤及用于生产爆竹的原料纸张,销毁行动从押运、清场、布线、引燃、清理历时6小时。
此次销毁的烟花爆竹数量多、品种多,既有制作粗糙质量低劣的小鞭炮,还有极易致人伤亡、引发火灾的组合型烟花和规格不等的单个礼花弹。为了确保销毁过程的绝对安全,秦安县公安局成立了销毁烟花爆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整个销毁工作的组织指挥、人员调度、安全监督。并制定了《秦安县公安局集中销毁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及现场安保方案。在此次销毁行动中,县局治安大队多次对销毁地点进行实地勘察和协调,最终选择四周地域较为开阔、500米范围内无地下管道、输电线路、便于警戒的秦安县兴国镇南山垃圾点实施销毁作业。从装车、运输到现场销毁全程安排警力进行护送和监管,聘请烟花爆竹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技术指导并负责具体销毁工作。
活动结束后,治安大队与秦安县专职消防大队对销毁现场进行了妥善的后续处理,采取用消防车洒水浸泡的措施,确保了销毁现场不留任何后患,圆满完成了此次非法烟花爆竹的销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