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中国甘肃网据平凉日报报道 (记者 马炳玉) 9月23日,平凉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森骏主持会议,副主任马社弟、万英、朱建国及秘书长田志明和23名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接受了马世忠辞去平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了陈伟辞去平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臧秋华为平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臧秋华作了表态发言。他说,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自己深感责任重大。我将在市委的领导下,以党和平凉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积极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水平。我将坚决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对平凉人民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解放思想,创新工作举措,以大项目、工业园区发展、城市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四三二一”战略,为推动平凉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自己的不懈努力。我将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虚心向各级干部群众学习,团结同志,勤奋敬业,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
副市长曹复兴及市政府秘书长吴镇图,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马世忠
辞去平凉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1年9月23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平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马世忠辞去平凉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平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11年9月23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臧秋华为平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伟辞去
平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1年9月23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平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伟辞去平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平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11年9月23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臧秋华为平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臧秋华同志简历
臧秋华
臧秋华,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江苏金坛人,中共党员,1982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共甘肃省平凉市委副书记,提名担任平凉市人民政府市长候选人。
1978.10——1982.08,东北工学院炼铁专业学习。
1982.08——1983.10,酒钢职工中专教师。
1983.10——1989.09,酒钢生产处调度员、调度值班长、工艺科科长。
1989.09——1991.03,酒钢烧结厂车间副主任、生产科科长、厂长助理。
1991.03——1995.09,酒钢烧结厂副厂长。
1995.09——1996.07,河西堡铁厂副厂长、厂长。
1996.07——1997.10,酒钢炼铁厂第一副厂长(正处级)。
1997.10——1998.12,甘肃省冶金局挂任副总工程师。
1998.12——2000.03,酒钢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发展规划处处长。
2000.03——2000.08,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
2000.08——2002.11,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党委常委。
2002.11——2005.04,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董事、党委常委。
2005.04——2008.11,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2006.11当选甘肃省科协副主席)。
2008.11——2009.08,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正厅级)、党组副书记。
2009.08——2011.09,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1.09------中共平凉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担任平凉市人民政府市长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