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及《七届市委统筹联动巡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麦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2个联动巡察组,从2021年3月中旬开始,对区委办公室、区人大机关党组、区政府办公室党组、区政协机关党组等4个区直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开展巡察监督。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受理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各巡察组开通了举报电话,在被巡察单位办公地点设立了信访联系箱,受理时间为2021年3月中旬至4月下旬。现将各巡察组巡察对象及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布如下:
1.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办公室(含区委政策研究室)、区人大机关党组(含区人大事务服务中心);
信访电话:19193811101
电子邮箱:mjqwxcz1@163.com
邮政信箱:天水市麦积区区府路56号区委巡察办转区委第一巡察组,邮政编码:741020
2.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政府办公室党组(含区政府研究室、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地方志编纂中心、区政府信息中心、区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政协机关党组(含区政协事务服务中心);
信访电话:19193811102
电子邮箱:mjqwxcz02@163.com
邮政信箱:天水市麦积区区府路56号区委巡察办转第二巡察组,邮政编码:741020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