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王玮瑕)花牛苹果是麦积区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产业,是中国驰名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生产面积大、品牌知名度高、市场影响力大、受益农户多。当前,花牛苹果即将进入成熟采收期,为了防止出现“未熟先采”影响花牛苹果品质、破坏花牛苹果声誉的现象,8月6日,由区果业发展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伯阳镇等相关单位形成联合执法队,先后来到伯阳镇西坪村、曹石村、马现村、韩河村、下坪村等重点村镇进行现场督查,积极引导花牛苹果生产经营者适期采收销售。
督查组要求,果品生产经营合作社、企业、果品经销商、电商平台,广大果农要遵照《天水花牛苹果适期采收指导意见》,麦积区东部地区伯阳镇、元龙镇等海拔1000米左右的生产区域成熟采收时间不早于9月1日,海拔1000~1200米区域成熟采收时间不早于9月5日。
伯阳镇马现村村主任王建龙对这次督查十分支持,他说:“长期来看,早采最大的受害者是我们广大的果农,希望我们所有的果农都能够认识到这个问题,不要给我们“花牛”品牌造成污点,对我们今后的销售造成障碍。”
督查所到之处的花牛苹果生产经营者纷纷表示要积极配合各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检查,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行业自律,坚决杜绝早采早售行为,并积极开展相互监督,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市苹果产业协会反映,切实维护花牛苹果市场销售秩序。
(天水在线编辑:马文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