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麦积区花牛中学教师刘文辉(中小学一级教师)酒驾案。2018年5月17日21时许,刘文辉驾驶微型面包车由南向北驶至马跑泉大道盛达广场路口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系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9月20日,区教体局党委给予刘文辉党内警告处分。
2.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刑侦大队科员李成德酒驾案。2018年6月25日23时许,李成德酒后驾驶小型越野客车沿麦积区兴陇路由西向东行驶时,车辆与道路中心护栏发生碰撞,形成交通事故,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9月17日,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给予李成德政务记过处分。
3.麦积区伯阳镇公路管理所干部杜彦洲酒驾案。2018年1月15日21时许,杜彦洲驾驶小型轿车沿天河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消防队十字路口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系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6月29日,伯阳镇人民政府给予杜彦洲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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