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贫困人群无钱垫付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等因病、因灾致贫返贫“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麦积区按照省、市精准扶贫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助推全区贫困人群提前实现脱贫。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中国人寿麦积支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具体负责抓好各项工作。确定了以区卫计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中国人寿麦积支公司业务主办的工作模式,推动了全区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工作的有序开展。
——加大宣传力度。为方便群众深入了解“三户一孤”的相关政策,印制《天水市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告知书》,区卫计局组织人员发放至各乡镇,在各村进行张贴,广泛宣传项目实施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理赔程序等,确保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成立了乡镇精准扶贫保险工作服务中心(站),各行政村设立了宣传咨询室,招聘了29名服务专员,做到“乡镇有专管,村村有专员”。
——明确参保标准。“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项目的参保标准保险费为137.4元/人•年(其中市财政补贴15元/人•年,区财政补贴25元/人•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承担97.4元/人•年),缴纳的保期为2016年8月1日—2017年7月31日。参保人员经区级(含区级)以上医院确诊,患50种重大疾病之一的,由中国人寿天水分公司提前定额给付1.8万元;发生疾病身故的,给付2000元;发生意外伤害身故的,给付1万元;发生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的,按照伤残程度比例给付最高1万元。参保人员患50种重大疾病之外疾病的,不纳入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范围。五保户、城乡孤儿因意外或疾病身故的,赔付资金由村委会委托专人领取,用于支付丧葬等费用。
——强化资金投入。2016年7月,我区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启动实施,由区卫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审计局、区政府金融办、区扶贫办作为承办单位,由中国人寿麦积支公司具体负责承保保险项目。 2016年全区精准扶贫“三户一孤”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参保人员共计111796人(其中: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80245人,农村低保户30304人,农村五保户1192人,城乡孤儿55人)。2016年度天水市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保费测算表中,麦积区参保总人数109278人,总保费15014797.2元,其中按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已下拨市级承担保费1601400元,区财政承担参保费2769720元,中国人寿天水分公司承担10643677.2元。
——强化政策落实。通过政府为“三户一孤”人员购买大病救助保险,借助保险公司的专业化服务,实现以小资金撬动大保障、以小投入获得大效果的“四两拨千斤”的目标。2016年11月4日,我区举行了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理赔资金发放仪式,标志着全区“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截止2月底,麦积人寿公司客服中心共受理“三户一孤”理赔案件119例,实际赔付109例182.6万元(其中大病赔付100例180万元,疾病死亡8例赔付1.6万元,意外死亡1例赔付1万元),另待赔付案件10例资金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