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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在线走进麦积区吴砦古城采风(组图)
(2010-11-8 10:31:10)  来源:天水在线  打印本页

(11月6日,天水在线走进麦积区吴砦古城采风,图为吴砦古城城门。)

  三岔厅历史沿革

  吴砦地处甘肃省天水市与陕西省宝鸡县交界处渭河南岸的麦积区境内。群众素称吴砦城。宋朝抗金名将吴璘、吴琦兄弟俩屯兵时所筑,故名吴砦城。旧时确实有城,秦州直隶州志载:“城西、南和东南三面长度各为一百零四丈。城高分别为二丈二尺,一丈八尺和二丈,北面长五十丈,高二丈,南和东南各有城门一座,有城门楼” 。城呈不规则梯形,占地一百二十多亩。城的四角均有哨楼。四面的土城墙下宽七米,上端二米,城墙四角和每面城墙有两处城墩。直到顶部宽为四米,供修哨楼和战楼用,全部城墙用土达十万立方米。城的东、西、北是渭河,城南依野鹤山。实为进可攻、退可守的兵家要塞。其地理位置处甘、陕、川三省咽喉。是东达汉中,南通徽(县)成(县),北抵关山,西到天水的交通道口,旧时过往商队行人络绎不绝,自明清以来视为重镇,故封建王朝对此地十分注重。现在旧时的城大部已毁。保留下来的有东南面的城门和西南角处不完整的城墙。从东南面的城门进城,有一条一百二十多米的斜坡大道直达城口,它是进城的唯一通道,全用块石衬砌而成。现是进村的一条大路。路的尽头有一牌楼,牌楼匾额正面书魏体《三岔厅》三个大字,苍劲浑厚,上阙是《乾隆庚戌冬立》(即公元1760年),下阙是《判秦州事纵司燖》,背面书《和风甘雨》四字,上阙为《孟冬立》下阙为《江左纵司燖》。城内有城隍庙,门楼和庙内部分建筑还在。

牌楼

  我国历史上历朝历代对行政区划都作过变动。今日之秦州、麦积两区。为解放前之天水县。清朝时为兰州布政司所属直隶秦州。直隶州不同于散州,散州是隶属于府的州,直隶州的地位略次于府,有附郭,有属县。

  清朝到了乾隆中期,由于穷兵黩武,兵荒马乱,群众的负担日益加重,封建王朝由兴盛走向衰落。为了加强地方统治,朝廷决定在情况复杂的特殊地区和新开辟需设防的地区建立厅制,三岔厅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设立的。三岔厅为隶属秦州之散厅(当时甘肃共设有六个厅,除一个是直隶厅外,其余均为州辖之散厅)。厅设州判,州判为地方政权厅一级的长官,为知州的佐官,分掌督粮、辑捕、防务等事。

  清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陕甘总督黄庭贵和甘肃巡抚吴达喜与秦州府合议,秦请朝廷批准在三岔一带建厅设衙,并派州判高清晏办理此事。高到利桥三岔地区查访,觉地势低矮,易遭水灾,吴砦居高临下,地势险要,又建有城,于是将厅署移设于吴砦。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厅署竣工。因原拟厅址在东岔、西岔、散岔附近,故名《三岔厅》。清乾隆二十五年(公元1760年)又在利桥修了利桥城(今利桥中学),设都司、千总、把总各一,各有衙署,驻绿营军三百多名。有屯兵的军营,练兵的校场,清末衙署坍塌,成为空城。利桥军营归三岔厅管辖。

  群众说,吴砦是文衙门,利桥是武衙门。

(城隍庙)

  秦州直隶州志记,三岔厅所辖“党家川十八村,吕家集八村,三岔镇十三村,利桥七村,胡店三村,北裕沟十三村,吴砦七村。一千三百八十户。”(吕家集即现利桥五龙,三岔镇即东岔、西岔、散岔三地,胡店现归宝鸡县胡店乡所辖)。

  吴砦城内只有一条南北走向的街道,长二百余米,宽六至九米,北低南高,北窄南宽。厅衙建在街的南端(现为吴砦中学),为座南朝北向(与旧时衙门朝南开相反,因地势山形所限),占地十五亩多。厅署为南北长一百二十多米,东西宽九十米的长方形建筑。一条碎石铺就的坡路直达大堂,堂前分割为六个正方形的小院。整个衙门共有六道建设。

  第一道院占地六亩多。西为土地庙,东五亩多为广场。广场中心一株千年古槐,上悬一口近吨重的大钟。

  第二道的两个小院,各院有两株参天古柏。西院是狱房,有房三间是看守室(班房子),供临时关押犯人用,东院是值班房。有房三间是兵士室,住着快、壮、皂三班兵士。

  第三道的两个小院,西院是三间户房,东院是三间刑房。前三道的院子相映对衬,门户相向。

  第四道是五间宽敞明亮的大堂,建的富丽堂皇。堂上雕龙画栋,上方挂着《明镜高悬》的大匾额。堂前是青石条砌就的台阶,廊下西面有铁制炮稔,中午十二点鸣一炮报时,农历初一、十五老爷(百姓称州判为老爷)去城隍庙降香鸣三响敬神。廊的另一侧有一红漆长鼓,供告状、升堂之用。整个大堂给人以威严肃穆之感,同封建王朝的州府衙门别无二样。大堂有侧门通二堂。大堂是供审理公开案件之用,二堂供接待上方官吏和审问秘密案件所用。

  第五道的两侧的两个小院各为三间南房。西是州判室,东是老夫子室。西院以西又是院中之院,有房六间,供官吏家眷居住。家眷院的后面有灶房、库房多间。

  第六道即最后一个院,中间是修建考就的八卦亭,两侧有花木和假山装饰的花园,供官员和家眷们休息游玩。据考,三岔厅衙是从四川请来的工匠设计建造的,可惜后来遭火灾焚毁殆尽。

(城隍庙)

  厅是州的派出机构, 是又一级的地方政权,比县衙的官职高。厅的长官州判是朝廷直接委派的,其他官吏由州判作用的。厅的职权主要是受理民,刑诉讼,催收田赋粮款,维持地方治安。指挥所辖军队。人权经批准掌死刑。(当地老人回忆。城外渭河边就是死刑场,杀过人)重大案件也直送清廷。

  厅署除州判外,还设老夫子协助州判处理公务,另有两房三班等官吏(两房为刑房——主管刑案,民房——主管户籍。三班是皂班、壮班、快班),共有官吏、士兵四十多人。这些官吏经常敲榨百姓,接收进贡,一遇有告状者,更是大发横财。据老年人回忆,衙院内有一鸡舍,专门放养被迫送来的鸡。官员和家眷们天天杀鸡吃肉,舍内的鸡的数量不减少,有时达百只以上。

  现在可记起的最后几任厅长有:陈玺哲(四川人),因年老思乡,辞职返里,年轻的夫人是天水人,不愿随其归乡,陈遂起自杀念头,先用步枪杀了女人后自杀,接任的许炳宸是湖南人。最后一任徐东莱安徽合肥人,和陇南镇守使孔繁锦是同乡。一九二六年孔被国民党第十三师赶出天水,徐也随即垮台。

  据当地解放初编的乡土教材记,三岔厅一年的民粮是四百零四石,折合为一十六万多公斤,当地户均负担一百一十多公斤。另外还常有各种杂税杂役,群众负担很重的。穷苦百姓因生活所逼出卖土地或因自然灾害粮田减少,民粮仍按注册地亩征收,劳苦大众的日子更为困苦。

  三岔厅的建立,在封建割据,军阀混战的年代为维护地方治安,保护商贸流通,打击匪患劫扰方面,起过一定的作用。

  民国十六年(1927年)国民党政府正式撤销厅制,改三岔厅为三岔公安局,局仍设在厅衙内,民国十八年(1929年)当地土匪郭东社劫扰吴砦,城内百姓为避匪患纷纷逃避。匪进城后到处烧杀抢掠,百姓被杀六人,民房被烧十六间,宰杀猪鸡牛羊不计其数,百姓受害不浅,三岔厅衙也被匪一为烧尽。

  三岔公安局当时共有警官、警士三十余名,其权限与原厅衙相当,百姓除负担粮外,还要就地筹集粮饷二百二十八元,其他生活费用也由局辖百姓负担,加之当时国民党政府的兵夫官差甚多,群众的负担年重一年。

  三岔公安局仅存在两年(1927——1929年),1929年三岔并入天水县,改编为第六区,设有区公署,公安局变为公安分局,为属区管,至此,三岔独立设厅属州直辖的历史结束了。

(图为吴砦古城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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