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全区抗震救灾形势,5月24日,麦积区委、区政府再一次召开了全区抗震救灾工作会议,就做好当前全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提出了新要求。
一、进一步全面深入排摸灾情。据气象部门预报,25日至26日我区将出现明显降水天气,有可能引发滑坡、塌方、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特别对一些由于地震裂缝的房屋影响更大。因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专门力量,对各自辖区的受灾情况入村、入户、入社区、入企业进行排查,全面核准受灾情况,并及时上报。
二、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正确的舆论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科学防震,正确防震,消除恐惶心理,全面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教育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城区及各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务必于5月26日(星期一)全面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同时,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划定安置区域,及时对居住在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内的群众进行转移,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出任何问题。
三、扎实有效开展灾后重建。要把灾后重建当作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倾注全力、协调配合,推动农村、学校、城区重建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民政、发改、农办、教育、财政、建设、国土、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承担起灾后重建任务。要通过受灾户自筹、抗震救灾补助、社会捐赠、对口帮扶以及整合以工代赈、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多渠道为重建工作筹措资金。要在深入排摸、认真准确做好受损住宅、校舍评估鉴定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制定重建规划,全面启动灾后重建工作。特别是在农村重灾户建房规划和选址工作中,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用有限的资金尽量提高房屋的防灾减灾性能。
四、加强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救灾物资资金的管理,对每一分救灾资金、每一件救灾物资都要造册登记,严格发放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个别乡镇最近出现的在收集灾情资料过程中的照像收费行为,区委、区政府提出严肃批评,今后任何单位、人个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区纪委及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相关问题。
五、继续加强防震救灾值班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确保全天24小时人不离岗,信息畅通。要切实加强治安巡查工作,积极宣传防灾常识,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各种谣言,保证社会大局稳定。要密切监测各自辖区地质变化情况,如遇异常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果断处置,并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麦积区委外宣办:吴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