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天水新闻>>麦积>>正文 |
麦积“3·03”案挖出多起案中案 |
(2006-4-11 11:53:26)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天水日报 成雄 惠生保 打印本页 |
|
|
一起由7名犯罪嫌疑人组成的抢劫、盗窃团伙,在半年时间里,竟作案10余起,盗抢钱物达3万余元,其中从今年2月27日至3月1日的3天时间里,该团伙在秦州区连续作案3起。 今年3月3日凌晨,麦积区一名干部回家时,遭到3名犯罪嫌疑人拦路抢劫,并被刺身亡。案发后,麦积警方经过30个小时的紧张工作,侦破此案,将3名犯罪嫌疑人苏某、佟某、吴某抓获。 麦积警方通过对“3·03”抢劫杀人案的分析,认为3名犯罪嫌疑人身上肯定还有其它案件。经过对犯罪嫌疑人的数次审讯,3名嫌疑人终于交待了其伙同其他4人,在半年的时间内,作案10余起,盗抢钱物达3万余元的事实,警方对其供述的事实进行了查实。 去年10月23日晚,犯罪嫌疑人苏某和刘某(陇南人,在逃)在秦州区重新街口对徐某实施抢劫,抢走徐某价值1500元的手机一部,现金100元。2月15日晚,两人又在秦州区自治巷对周某实施抢劫,抢去手机一部(价值2000元),现金150元。 2月27日晚,苏某伙同吴某、佟某、李某、王某(在逃)在秦州区人民公园门口对马某以暴力手段实施了抢劫,抢走其价值2000元的手机一部,现金400元。第2天,5人又在秦州区某单位家属院抢劫李某小灵通一部,现金560元。3月1日晚,5人又窜至秦州区新华路,抢去曹某价值2000余元的手机一部,现金540元。同时该团伙还大肆盗窃,而且盗窃数额较大。 今年1月26日,苏某伙同王某对麦积区三马路一商行进行盗窃,盗走各种香烟27条,价值5000余元,2月4日,苏某伙同刘某再次对该商行进行盗窃,盗走吉祥兰州烟5条,价值1180元。2月9日,苏某和吴某、佟某、李某和王某对麦积区二马路的一家商行进行盗窃,共盗走各种香烟127条,价值8000元。
|
|
|
|
|
|
|
|
|
|
|
|
|
|
|
|
|
相 关 新 闻 |
|
相 关 专 题 |
|
|
|
新 闻 评 论 |
请注意: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天水在线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天水在线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天水在线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