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甘肃林职学院党委书记高云峰主持召开党委(扩大)第六次集体学习会。院长陈逸平、副院长姚德生、虎保成、冉福祥出席,各党总支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组织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
纪委副书记王作宾就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进行了专题辅导,王作宾从背景介绍、制定过程、四大亮点、解读说明和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学习解读,引导大家集中有效学习领会了《问责条例》的精髓和核心。
高云峰在讲话中指出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的具体规定,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意见》贯彻落实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坚持把责任挺在前面,以责任追究压阵,打牢日常了解、综合研判两个基础,抓好动议审查、任前把关两个关键,既源头预防又全程把关,着力形成责任清晰、措施有力、相互衔接、完整闭合的防范机制,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有力武器。
高云峰强调《意见》的制定实施,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把好选人用人关,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院党委要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学院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党委负主体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分别履行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干部调整及选用工作过程中,要把《意见》体现到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原则、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任用政治坚定、作风过硬、锐意进取、敢于负责的干部。坚持人选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准确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切实履职尽责,坚持“四凡四必”,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不断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高云峰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学院党委(扩大)第五次集体学习会上已全文做了学习,今天王作宾按照省高校纪工委的宣讲提纲,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宣讲,《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办法》为进一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和法规利器,使问责更加规范化、具体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遵循。
高云峰要求全院全体中层干部要深刻领会《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抓好《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党总支要把《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把握本真要义,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宣讲,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学院纪委要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好学院具体的落实措施,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能;学院各部门、各级干部特别是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切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