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儿童更是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传染病的易感人群,为保护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维护千万家庭的快乐、幸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天水市卫生监督所于2015年3月2日至4月29日组织学校卫生科监督员对市辖及秦州区范围内的托幼机构开展了春季传染病专项检查工作。
卫生监督员根据春季传染病流行趋势和各托幼机构的具体卫生状况,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次检查以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卫生室(保健室)设置为主。重点检查了幼儿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晨(午)检、新生入托接种证查验登记;教学环境、生活设施、通风换气等卫生情况;学生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等。此次监督检查共检查托幼机构58家,出动监督车辆40台次,出动卫生监督员120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58份。
从检查情况看,所有学校均制定了学校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大部分学校卫生管理制度落实较好,有完善的晨午检工作记录、培训记录、消毒记录。绝大部分学校领导重视学生饮用水卫生及卫生室(保健室)工作,由园长担任饮用水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项制度落实较好。但同时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多数托幼机构仍未按要求设立专门的卫生室或保健室,保健老师缺乏基本的传染病防控知识;二是部分学校因病缺勤、因病痊愈返校登记制度不完善,病愈后持医生证明方可返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三是个别托幼机构室内空气不流通,部分空气检测项目超标,易发生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严重影响幼儿身体健康。
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进行了春季常见传染病预防知识培训,要求各托幼机构严格按照整改意见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加强教室和寝室的通风换气,定期对空气和公共卫生用具进行消毒,在日常教学中培养幼儿健康的饮食、卫生习惯,对疑似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幼儿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