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甘谷讯【记者谢映波】12月17日,甘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于旭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旭、王新民、杨晓涛、张世诚、张学斌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宝玉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3名,实到28名,合乎法定人数。
县委常委、副县长高文,县人民法院院长石岚,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县委组织部、相关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债务结存限额预安排情况和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审议稿)、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4年债务结存限额预安排情况和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来源:甘谷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康翠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