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部署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目标是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法律明白人”是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民。目前,全市2621个行政村(社区)已累计培养1.5万余名“法律明白人”,他们活跃在群众身边,兼具群众性和专业性,随时找得着、用得上。“法律明白人”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甘谷县大像山镇东关社区“法律明白人”苟维红的先进事迹。
真情调解化纠纷法润民心促和谐
——甘谷县大像山镇东关社区“法律明白人”苟维红先进事迹

他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始终以真诚的态度、务实的作风、细致的工作,为辖区老百姓排忧解难、调解是非,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架起了一座与群众心灵相通的连心桥,筑起了维护辖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他就是甘谷县大像山镇东关社区书记、“法律明白人”苟维红。
他勤学习,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让调解工作有法可依。面对不断更新的法律知识,苟维红边干边学,力争将每个条例都吃透。他坚信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跟上步伐,更好地化解矛盾。
他善思考,在多年调解中,苟维红坚持运用调解“四善法”,一是善闻言,即善于听取双方意见不急于表态,多听少说,了解矛盾;二是善切症,即善于找准切入点,聚焦焦点,简化矛盾;三是善施术,即善于利用换位思考、各个击破、戴高帽等方法,互相谅解,缓和矛盾;四是善断案,即善于以法断案,以理服人,解决矛盾。
他肯作为,苟维红同志坚持服务与保障并重,始终把群众的冷暖作为自己工作的标尺,尽全力解决他们在生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

作为一名“法律明白人”,苟维红在工作中经常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涉及婚姻家庭、邻里、情感、租房合同等各类民事纠纷和劳动、信访等纠纷事件。矛盾调解过程中他始终秉持“为民初心依法调解”的原则,探索出了“一杯清心热茶+一套工作体制=矛盾纠纷化零”的“1+1=0”基层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模式,以茶为媒介,以社区调解室为载体,让居民放下心中顾虑,主动把生活、工作中不舒心、不顺心的事情讲出来。
面对各类矛盾纠纷,苟维红总是冲在最前面,千方百计着力化解,从不退缩,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做到以真心和宽容、耐心和细致进行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第一时间。积极搭建诉求当事人、相关职能部门、社区等多方沟通化解平台,就地就近就快化解矛盾,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耐心听取群众反映的诉求,充分运用法、理、情“三融”调解方法,做好政策解释、疏导教育等工作。
辖区居民金某妻子无故殴打王某及妻子李某,导致王某入院接受治疗并损失7900余元医药费,后经甘谷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伤属轻微伤,金某妻子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受行政处罚责任能力,王某不服处理结果心存芥蒂,双方矛盾一触即发。苟维红积极与双方沟通治疗费用问题,最后成功劝说双方消除矛盾、冰释前嫌,金某一次性给付王某9000元,并向王某赔礼道歉,本次纠纷得以圆满了结。
“家里家外的矛盾,哪有多少深仇大恨,绝大部分都是可以调解成功的。你打了官司,法庭判决能够断得了案件,但不一定能解开矛盾。往往是案结事不了,两家人成了仇人。人民调解既能解决面上的纠纷,又能解开心里的疙瘩,让双方气儿顺,利于长远。”苟维红说。
(来源:甘谷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康翠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