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6日,甘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旭、王新民、杨晓涛、张世诚、董宝玉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学斌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3名,实到28名,合乎法定人数。
副县长马顺民,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会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审议稿)。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督的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关于《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落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甘谷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康翠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