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省市县各级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大冷链食品管控力度,连日来对农贸市场、大型商超、餐饮酒店、冷冻食品水产品批发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要求冷链食品加工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措施,阻断疫情传播渠道,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严禁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加强冷链食品监管,告知辖区内冷藏冷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暂停购进国外进口冷链食品,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

二是严格实施“三专、三证、四不”管理。督促辖区内冷藏冷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三专、三证、四不”管理,严查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严格执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冷链食品不得加工生产销售。
三是切实加强追溯管理。督促辖区内冷藏冷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如实填写进口冷链食品品名、规格、批次、数量、产地、检验检疫证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等信息,索取“电子一票通”(食品购销凭证)并在销售场所展示。

四是确保做到应检尽检。强化“人、物”同检,对冷链食品运输、贮存、加工分装、经营销售各环节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建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台账,相关从业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延伸到最小单元,确保第一时间排查疫情风险、第一时间管控处置疫情风险。
五是全面做好防疫消杀。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整治,督促辖区内冷藏冷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食品存放转运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清洁、消杀,并做好相关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04人次,排摸全县范围内冷链食品加工经营单位230户,自建冷库30家,登记从业人员417人,查验冷链食品636批次,张贴冷链食品告知书357份,督促各加工经营单位登录“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录入信息509条,环境消杀2432场次,完成新冠病毒“人、物、环境”核酸检测采样8114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所有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已全部完成疫苗接种,暂未发现进口冷链食品。
(来源:甘谷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康翠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