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4日,甘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帆主持召开甘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希武、王新民、杨晓涛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3名,实到27名,合乎法定人数。
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秉春,“法检”两长及县纪委监委、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会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会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的议程(草案)。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甘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甘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甘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甘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草案)》《甘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询问和质询暂行办法(草案)》《甘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县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随后,与会人员分三组进行了分组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甘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甘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甘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草案)》《甘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询问和质询暂行办法(草案)》《甘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草案)》。
(来源:甘谷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康翠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