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有效的遏制违法占地及违法建设行为,营造良好的城区建设环境。按照《甘谷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6月21日,甘谷县自然资源局对辖区内周末抢建的3处违法建(构)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对1处正在修建的行为予以制止。
被拆除的3处违法建筑分别位于冀城南路西侧、富强路口、西环路,县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曾分别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置若罔闻,一意孤行,利用周末及夜间等执法间隙进行抢修乱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6月21日,经过局领导的周密部署,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对3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共拆除面积约280㎡。
拆除完毕后,县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对冀城广场朝阳小区南侧1处开挖井桩的建设行为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工,恢复土地原状。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持续加大两违管控力度,坚持巡查与执法并举,坚持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相结合,做到违法建设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对拒不配合整改的违法建设行为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为文明城市的创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天水在线编辑:康翠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