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5日,政协甘谷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委员协商议政发言大会上,来自各界别的16位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议政发言,建言献策。
实施商标兴农战略 发展现代品牌农业
县政协委员 夏训杰

甘谷是一个农业大县,农作物种植历史悠久,典型的大陆性季风气候和独特的自然资源形成了农作物生长发育的有利条件。截止去年年底,全县商标有效注册量1005件。“甘谷辣椒”、“甘谷花椒”、“甘谷大葱”、“甘谷大白菜”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带动相关农产品成为我县名副其实的拳头支柱产业、纳税产业、农民致富产业。我县虽然在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脱贫攻坚、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其他兄弟区县的成果相比、与甘谷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注册商标总量偏少。截至去年年底,我县注册商标总数只有1005件,平均每户市场主体只持有不到0.04件商标,与我县的60余万人口相比,人均持有的注册商标数量就更小。由此可以看出,我县仍然有大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没有自己的注册商标,商标工作潜力巨大且任务艰巨。二是后续创建驰名商标资源匮乏。商标创建后续梯队与现有的企业数量相比差距较大,“蓄水池”和“储备库”的可持续发展力量不足。三是企业主体商标意识不强。农产品商标注册人对商标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商标意识不强、商标利用水平较低、缺乏商标保护理念,造成商标使用不规范、保护机制不健全,商标侵权现象较为严重。相对于有形资产投入积极性而言,部分企业对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的发展壮大缺乏主动意识,对商标资本的运用价值缺乏必要的了解。四是商标品牌的总体市场认知欠佳。我县注册商标从总体看数量在市内不算少,但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品牌少、市场占有率不高、竞争性不强、使用率不高,培育知名品牌的工作任重道远。农业企业对地理标志优势的市场营销和广告宣传力度不够,致使许多农产品“一流的品质、二流的包装、三等的价格”,缺乏市场竞争力。五是管理保护水平有待加强。对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增加司法认定后,法院、企业及市监部门相关衔接程序有待厘清;政府层面对商标的管理保护体制不顺,《商标法》赋予市监部门对商标的认定权和保护权,但政出多门,缺乏严肃性和统一性。例如,市监部门出台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名牌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商务部门的“中华老字号”认定和农业部门的“有机农产品”认证,肢解了商标保护体系;政府“双打”办公室设在商务部门,但实际执法由市监部门来完成,各部门查办的商标侵权案例较少,办案水平和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为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强化全民商标意识,积极引导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商标使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指导企业和农户注册农产品商标,帮助企业和农户正确使用和管理商标。
二是鼓励更多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截至2020年6月底,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核准了8811家企业使用2385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率369.43%。而我县批准地理标志产品5个,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仅2家,使用率40%,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更好地培育品牌,充分利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效应,应鼓励与支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更多企业使用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三是变传统农业为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形成“以工业的思路考虑农业,用商标品牌的理念经营农业”的新观念。以农产品商标为纽带,将公司与农户、公司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与公司有机联系起来,将商标作为资源,以市场消费的标准引导农产品的品质优化,使农业走上产业化道路。
四是加大政策和资金对商标兴农战略的支持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农产品商标注册,指导和扶持有特定地理环境和特定人文因素的特色农副产品注册原产地证明商标、集体商标。要鼓励和扶持农产品行业组织、农村经济组织、农户组建行业协会,开展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监督商标使用工作。对农产品商标注册经费建议由财政资金承担,对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荣誉的农产品商标予以重奖。
五是建议开展“品牌之乡”建设试点。施行“农村经济园区化、园区经济品牌化”,融现代农业、都市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农产品商标旅游和乡村旅游于一体,推进“品牌之乡”建设,“走品牌经济之路”。
六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建立“政府推动、企业主动、部门协调、市场拉动”的工作机制。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着力培育一批有地方特色、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商品品牌,保证商品品牌资源效益的最大化,逐步实现农业产业规模化和产销一体化,实现“商标兴农”“品牌富农”的战略目标。建议制定《农产品商标注册发展规划》《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方案》,积极帮助农业企业、农村经济组织争创中国驰名商标;要运用现行扶持政策支持农业企业争创品牌,积极指导品牌农业企业的对外贸易工作,支持农业企业扩大进出口贸易;要做好品牌农业企业的资金融通服务,支持创品牌农业企业引进先进科技项目和技术人才;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科学规范品牌经济,为争创农产品品牌的企业当好参谋,做好服务;要在规划建设、广告设置等方面为实施商标兴农战略,发展现代品牌农业提供优质服务,共同促进现代品牌农业发展。要利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多层面广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相关部门、农业企业商标品牌战略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农业商标、保护农业商标、发展农业商标的氖围。
(天水在线编辑:陶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