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天水新闻>>甘谷>>正文
【道德模范风采】马小丽:让法治阳光照进群众心里(图)
(2018/4/24 16:28:37)  来源:甘谷县文明办  打印本页

  【开栏语】近日,由甘谷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组织开展的道德模范评选揭晓,王勇等10名来自各行各业的道德模范获此殊荣。这些道德模范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树立了学习标杆。从即日起,甘谷新闻网开设“道德模范风采”栏目,集中报道道德模范可歌可泣的事迹,生动展示他们鲜活的形象,持续深化道德模范学习宣传,从而在全县营造人人争当道德模范,人人争学模范事迹的良好氛围。

  马小丽,女,汉族,1979年1月出生,县司法局新兴司法所干部。

  马小丽一直战斗在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十多年来,马小丽始终以“调解小纠纷,维护大稳定”为己任,以情以法搭建调解连心桥,热心调解、尽心解难、耐心调处,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20余件,其中群体性事件30余起,有效防止化解民转刑案件200余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多次荣获“人民调解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十多年来,她在人民调解岗位上,用诚心、耐心、爱心,“调”出了一片人间真情。

  2015年8月7日中午,新兴镇某村两人离婚后因彩礼退还问题发生纠纷。接到村调解员电话,马小丽立即赶往该村进行调解,通过近10小时的调解,当事双方达成共识,同意签订调解协议,女方一次性退还男方彩礼及各类费用共计33000元整,双方握手言和,一场可能随时发生的群体性斗殴终于平息。

  2016年1月新兴镇利民砖厂部分民工来到新兴镇调委会,咨询如何运用法律途径解决砖厂拖欠20余万元工资的问题。马小丽热情接待,在听取民工陈述后,她耐心劝说民工采取正当、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后,她多次寻找砖厂承包方邬某及法人颉某,宣讲《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说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影响及法律后果。经过数天连续工作,情理并用,真诚劝解,最终利民砖厂、承包方邬某和民工三方达成了协议,拖欠工资共203100元及时发放到30名工人手里,有效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升级和事态的恶化,民工的权力得以维护。

  调解纠纷时,她始终认为,无论是法律的“大道理”, 还是民间的“小道理”,只要能化解矛盾就是“好道理”! 2015年9月底,家住甘谷县新兴镇某村的农民小王在给同村的老王家帮忙运输玉米的途中不慎翻车,小王被确诊为腰椎移位,需立即手术治疗,事后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发生纠纷。11月20日小王之妻张某找到新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认真听取了张某的陈述后,她立即赶往该村,走进双方当事人家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律、政策、邻里关系等角度对双方进行劝说,为当事人双方剖析法理、细陈利弊,讲解法律责任的划分依据。最终,双方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老王向小王赔偿全部住院费共计59860元,双方达成和解,不再追究对方任何民事责任。

  马小丽作为基层人民调解员,也是法治信息宣传员,近年来她先后在《甘肃司法》杂志、《甘肃法制报》等刊物和甘肃长安网、甘肃司法网等网站刊出调解案例40余起,积极倡导“法为上,调为先,和为贵,让为贤”的调解理念,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由过去的“有纠纷,先上访”变为现在的“有纠纷,找调解”。

  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马小丽喜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荣誉称号,并在会上交流汇报了十多年来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做法,2018年3月被评为甘谷县“十佳道德模范”。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

摄影相关图片
三月的天水,玉兰花开正艳(图) 天水伏羲庙春祭精彩纷呈(图) 天水自古出女神,有诗为证(图) 天水白娃娃烨冉(图) 天水的年是一场全民狂欢!(图) 这样的天水年,是否如你所愿!(图 自由路的玉兰已经含苞待放(图) 戊戌年春祭伏羲之送神仪式(图) 为浓浓的秦州年点赞(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