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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图)
(2016-5-3 17:42:12)  来源:甘谷县政府办 作者:张晓斌 刘虎子  打印本页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国税局总体部署要求,5月1日零时,甘谷县国税局为甘谷县金成大酒店、甘肃高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谷县高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开出首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在甘谷县正式启动。

  (县国税局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纳税人开具首张增值税发票)

  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甘谷县国税局紧跟省、市国税局工作步伐,坚持把营改增试点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倒排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流程,积极攻坚克难,抓早、抓紧、抓实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县1193户营改增纳税人管户移交、信息核实等工作和158户(次)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发行及发票发售工作,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县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解决生产链条中重复计税问题,节省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营活力。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将有力支持全县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第三产业尤其是高端服务业发展,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

  据了解,“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此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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