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系列拐卖妇女案”一审宣判
17名被告先后拐卖妇女23人非法获利36万 其中7被告被判死刑、死缓、无期
涉及甘谷系列拐卖妇女大案的公安部A级通缉逃犯丁想元(另案处理)2009年10月5日落网。
本报天水讯(记者王兰芳 通讯员杨帆)2009年12月3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甘谷系列拐卖妇女大案在甘谷一审宣判。法院依法对“甘谷拐卖妇女系列大案犯罪团伙”17名被告中的1名被告判处死刑,4名被告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名被告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0名分别被判处14年、12年、1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一名被告人曹小红犯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罪行累累 拐骗贩卖妇女23人
经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石君红、张金忠、石勤民、李世来、李成代、李叹娃、尉胞拉、王应凡、黄彩红、魏用文、王杰、黄老三、汪元成、任发林、焦正义、王保娃、石效明,自2002年至2009年大肆进行拐骗、接送、中转、贩卖妇女的犯罪活动,拐卖妇女达23人,非法获利36万余元。其行为均己构成拐卖妇女罪,社会影响恶劣,请求法院依法予以严惩。
被告人张金忠、马立国、燕文强使用暴力抢劫公私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曹小红明知为被拐卖妇女而予以收买,并阻碍被拐卖妇女返回原居住地。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后于11月12日和12月10日分两次对上述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 20名被告罪名成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君红、张金忠、石勤民、李世来、李成代、李叹娃、尉胞拉及被告人王应凡、黄彩红、魏用文、王杰、黄老三、汪元成、任发林、焦正义、王保娃、石效明大肆进行拐骗、接送、中转、贩卖妇女的犯罪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妇女罪。上列被告人在较长时期内,结成较为稳定的犯罪团伙,在拐骗、贩卖等环节互相勾结,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被告人张金忠、马立国、燕文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张金忠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对被告人张金忠应数罪并罚。
被告人曹小红明知为被拐卖妇女而予以收买,并阻碍被拐卖妇女返回原居住地,其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罪名成立。
一审宣判 7名被告被判重刑
依据相关法律,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列被告做出一审宣判:
被告人石君红 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被告人张金忠 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0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被告人王应凡 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被告人黄彩红 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被告人魏用文 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被告人王杰 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被告人石勤民 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被告人黄老三 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汪元成 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任发林 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李世来 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焦正义 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000元。
被告人王保娃 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李成代 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石效明 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缴纳)。
被告人李叹娃 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缴纳)。
被告人尉胞拉 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缴纳)。
被告人曹小红 犯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被告人马立国 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20000元。
被告人燕文强 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5000元。
案件回放 以介绍工作当诱饵
2002年以来,无业人员石君红、张金忠、石勤民等人结成松散式团伙,以拐卖妇女赚钱为目的,多次去兰州、西宁等地,分别在两市火车站周边的街道、广场物色独身女青年,先以问路为借口与其结识,再以介绍工作、谈对象等为名骗取她们的信任,然后以带她们游玩、到甘谷看亲戚等为借口,诱骗女青年到达甘谷。之后联络丁想元等人将拐骗到的妇女予以贩卖,丁想元等人再卖给当地大龄男青年,形成了一个典型的拐骗、运输、贩卖、再贩卖的“一条龙”式的拐卖妇女犯罪集团。2009年7月9日,甘谷县系列拐卖妇女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级督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