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兰州讯(记者孙海峰)经省委常委会审定,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了我省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和组建机构方案,在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和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此举意味着,我省将正式启动实施对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整合。
据悉,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后,省国土资源厅的主要职责是,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会同省林业厅负责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发证等。此外,我省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给予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省农牧厅将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