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政府
——我省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机构改革综述
本报通讯员 王成军
2008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意见》,标志着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启动。
我省迅速行动,自上而下,层层动员,分步实施,掀起新一轮改革的浪潮。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于2011年底全面完成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全面部署 高位推动
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原有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已逐渐不能适应科学发展的需要,甚至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突出表现在:政府职能越位、错位和不到位,政府对市场经营活动直接干预过多、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交叉重复、政绩考核体系不科学,等等。这些问题,亟须通过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解决。
2009年2月7日,中央批准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2009年3月2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省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2009年7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召开电视电话动员会议,对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2010年3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10月,全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委、省政府对全面推进我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凡是改革,都涉及利益的重新分配和权力的重新划分。改革难度大,任务艰巨,时间紧迫,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重大考验。
为保证改革顺利实施,省政府颁布《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省编委制定印发《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落实消化超编人员的通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联合下发《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这一系列制度和办法的出台,为改革健康平稳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转变职能 理顺关系
这次改革的核心任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各级党委、政府都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这次改革的核心内容,在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中,都旗帜鲜明地提出,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这次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坚持权责一致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逐步取消部门承担的一些微观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强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住房、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利益、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理顺政府在宏观调控、环境保护、行业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卫生等领域的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问题。
这次改革,省政府设置工作机构48个,比改革前减少4个;14个市州政府机构总数由改革前的555个调整到472个,减少83个,精简15%;86个县市区政府机构总数由改革前的2879个调整到2021个,减少858个,精简30%。省政府各部门共调整职责205项,其中取消36项、下放17项、转移22项、加强99项、增加31项;市县政府各部门共调整职责6872项,其中取消1099项、下放208项、划转1374项、加强2542项、增加1649项。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重新印发省、市、县三级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通过改革,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职责关系进一步理顺,部门责任进一步明确,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
乡镇机构改革中,将全省1227个乡镇分为三类,重新核定了乡镇行政事业编制,一、二、三类乡镇行政编制分别核定为26名、22名、19名,领导职数分别按9名、8名、7名配备,事业编制分别控制在46名、42名、38名以内;乡镇党政内设机构由原来的“四办一部”精简为3-5个或设置若干综合岗位;事业机构由原来的“七站八所”整合为4-6个。通过改革,乡镇在促进经济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基层民主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服务“三农”、服务基层群众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按照责权一致和人权、事权、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创新了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设在乡镇的社会服务和技术服务性机构,实行人员、编制、资产等由乡镇统一管理,机构综合设置,原财政供给渠道不变;设在乡镇专业性较强的机构和人员,实行乡镇和县区业务主管部门双重管理、以乡镇管理为主;设在乡镇具有监督检查、执法职能和涉及区域性建设和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
优化结构 创新体制
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是这次改革的亮点,也是难点。
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市、县三级政府机构改革在经济调节、工业管理、安全生产、城乡建设等领域,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将经济委员会、国防工办、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以及发展和改革部门的工业行业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了新的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将人事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整合,组建了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将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整合,组建了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将交通厅(局)的职责与建设厅(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组建了新的交通运输厅(局);
——将建设厅(局)指导城市客运以外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组建了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
……
政府机构改革,不是简单地做“加减法”,而是要通过整合政府资源,做好“乘法”。通过对相近职能的有机整合和归并,有效解决政出多门、政策打架、部门间扯皮推诿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在机构设置方面,一方面注重上下对应,保证政令畅通;另一方面,结合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科学设置机构,保证重点领域工作需要。
——适应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形势任务,组建了全国第一家省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在支援玉树抗震救灾、参与舟曲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我省地质灾害多发的实际,出台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设置方案,在地质灾害高度易发的陇南、甘南、临夏等9个市州和舟曲县等27个县区组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174名,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适应我省高速公路事业发展迅猛、疏导和保障道路畅通任务繁重的实际,组建了省公路路政执法管理机构,核定事业编制1779名,妥善安置划转人员,促进了我省公路事业健康发展。
经过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一个廉洁、高效、精简的服务型政府呈现在人们面前。展望未来,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将更加艰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方向,承担起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历史责任,加快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提供强大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