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共涉及品牌建设、旅游线路开发、道路交通建设、宾馆住宿、资金扶持等20个方面。
打造文化旅游大省
省委、省政府把旅游业列为带动甘肃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意见》要求,“十二五”期间,全省旅游经济总量在“十一五”末的基础上实现快速增长,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旅游人数年均增长18%,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0%。到2015年,旅游总收入达到GDP总量的8%,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每年新增就业2万人以上。到2020年,旅游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善,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质量、效益大幅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建成文化旅游大省。
打造“321”精品旅游线路
《意见》要求,我省要打造“321”精品旅游线路,做大做强丝绸之路旅游线、华夏文明黄河旅游线、大香格里拉旅游线等3条国家精品线路,积极培育甘南-陇南-定西-白银-庆阳红色旅游、天水-陇南古三国历史遗迹旅游两条成长型旅游线路,全力建设兰州、天水、平凉休闲度假旅游圈。培育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旅游知名城市、旅游强县、特色旅游名镇、A级旅游景区和旅游示范区。
实施旅游畅通战略
为消除我省旅游景区、景点交通瓶颈,《意见》要求,把改善交通条件作为发展旅游业的基础工作和首要任务,加快推进国家高速公路通达重点景区建设步伐。建设兰州-临夏-甘南-九寨沟-陇南-天水旅游交通环线,建设敦煌-格尔木高等级公路,打通连接景区的快速通道,对途经4A级以上景区的高速公路设置出入口。开通兰州与国内重要城市之间的直达列车,旅游旺季增开主要旅游城市之间的旅游专列。增加兰州、敦煌、嘉峪关至全国主要城市的航线、航班密度,尽快开通兰州和敦煌国际口岸,开辟兰州至港、台、日、韩等地区和国际航线。
《意见》要求,要加快建设星级旅游饭店和旅游度假村,引进品牌连锁饭店,2015年兰州市五星级饭店要达到10家左右。
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投入。省级财政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11-2015年每年安排1亿元,以贷款贴息为主,主要支持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宣传推介和重点旅游商品研发。市、县要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形成政府加大投入的扶持激励机制。搭建融资平台,积极开展银企对接,鼓励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贷款规模,放宽旅游企业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的条件,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的经营困难旅游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加大信用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支持旅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采取借壳、参股等方式在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