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灾后恢复重建 促进新农村建设
省长助理、省委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夏红民
(配图:天水在线)
灾后农村恢复重建关系到灾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大计。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后农村恢复重建十分关心。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灾区农村恢复重建,要注意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扶贫开发结合起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浩,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也多次强调,要把灾区恢复重建同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结合起来。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具体部署,搞好灾区农村恢复重建要注意把握好五个结合,处理好五个关系,促进灾区新农村建设。
一是把生活同生产相结合,处理好生活居住与生产发展的关系,实现安居乐业。灾后农村恢复重建最紧迫的任务是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其中最重要的是解决受灾群众的居住问题,一方面要做好临时性过渡安置,另一方面要把解决永久性居住作为根本之策。在解决居住问题的同时,还必须重建损毁的生产设施,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确保农民群众的灾后生活来源。由于我省陇南、甘南等重灾区所处地理、地质环境所限,永久性居住除了修复、原地重建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受灾村需要易地搬迁重建。对这一部分村在防止地震灾害、地质灾害,进行科学选址的同时,必须把生活与生产相结合,处理好生活居住与生产发展的关系,统筹考虑生产发展的问题,把恢复生产、发展主导产业作为灾后重建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整体规划,统筹发展,使主导产业得到新的培育和发展,为农民稳定增收和建设新农村奠定基础。对于新规划易地搬迁的村,必须要在新搬入地配套解决耕地等生产资料,为搬迁后发展生产提供最基本的土地等资源保障,并从实际出发,适宜什么产业,就发展什么产业,努力培育适合自身发展的主导产业,确保生活有房住、生产有地种、生计有保障,建成安居乐业的新家园。
二是把灾后恢复重建同区域发展相结合,处理好点和面、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实践证明,一个地方的发展必须与周边区域发展的大环境相统一,同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的大格局相结合,才能够相互带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此次“5·12”汶川大地震,我省受灾区特别是重灾区,多属国家级贫困县,多处于偏远山区和高山区,交通极为不便,生产生活条件很差,群众收入水平很低。农村灾后恢复重建必须树立全局意识,增强区域发展意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把一个村、一个乡的产业培育、村庄建设、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纳入到县域发展、城乡统筹发展中来通盘考虑,科学合理确定发展方向和目标,注重运用灾后恢复重建与新农村建设试点、扶贫开发典型带动面上的工作。把受灾村的恢复重建与相关区域科学发展,当前的抗震救灾与可持续目标协调起来,谋划好灾区农村恢复重建与长远发展之计,有重点、分步骤、分阶段全面推进。
三是把统一规划同特色适用相结合,处理好安全居住与经济实用的关系,实现村容整洁。从此次地震受灾情况看,除了地震强度大、烈度高、影响范围广等因素外,一方面,由于贫困和防震保安意识淡薄,土木和土坯结构房屋抗震性能差,跨塌和受损严重,农房成为地震受损最严重的对象;另一方面,山区宅基地紧张,许多村庄和农房建在地质状况很不稳定的地段,受到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威胁。因此,损毁农房的修复、重建成为灾后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搞好农房重建,必须把统一规划与特色适用相结合,处理好安全居住与村容整洁的关系。第一要科学选址。要在科学勘察、评估的基础上,避开地震断裂带、山体滑坡区、行洪河道等高危地段,按照修复、原地重建、易地搬迁三种类型,合理确定建设地址,确保各类房屋建在地基稳固、安全可靠的地段。第二要提高抗震标准。要严格按照抗震建设标准和适宜的建筑结构,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整体提高房屋建筑质量,增强抗震防灾能力,通过灾后恢复重建,使灾区的农房质量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第三,要突出经济、适用、特色。把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同传承特色、风格各异、发展提高结合起来,提供不同需求、各具特色的建筑式样,满足不同生活水平农户的需求,防止搞“一刀切”和一张图纸搞建设的情况。
四是把恢复重建同生态修复相结合,处理好建设与保护的关系,创造和谐环境。地震灾害不仅损毁了大量房屋和水利、道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也使农田和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搞好灾后恢复重建必须要同生态修复相结合,处理好建设与保护的关系,既重建美好家园,又促进环境友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住房和村庄重建,无论在原地或易地搬迁,都需要新开发土地,一定要本着节地省地的原则,避免大规模过度开发,对废弃的村庄、宅基地要及时复垦整治,最大程度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水利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修复和重建,一定要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防止各类自然灾害造成新的损毁。对因滑坡、山体坍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的裸露山体以及塌陷地段,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治理和修复,逐步进行生态修复,有效地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
五是把农民自力更生同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相结合,处理好主体与主导的关系,共创乡风文明。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是党和政府对灾后恢复重建的基本政策,既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体现了人民群众自强不息的精神。此次受灾的重灾区和重灾户,基本上是偏远山区和贫困农户,重建难度大,重建能力弱。只有把政府补助、社会帮扶同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相结合,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关系,和衷共济,共克时艰,才能完成好灾后恢复重建的艰巨使命。政府补助和社会帮扶,主要是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定要切实管好用好,确保到位,落到实处,为恢复重建注入有力的支持。同时,对灾区低保户和伤残者家庭、重点优抚对象,还要从建材拉运、帮工帮建等多方面给予更多的帮助和照顾,对“五保户”要结合“五保家园”建设,推行集中供养。广大受灾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在国家和社会各界的支援下,发挥灾后重建的主体力量,以邻里互助、帮工帮料等互助重建形式,自力更生,积极开展自救,确保重建工作顺利完成。通过互帮共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共创乡风文明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