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温暖的话题
在天寒地冻、冰封雪飘的冬日,一件件民生实事,却像一团团熊熊燃烧的火焰,点燃了一个温暖人心的话题。
关注民生办实事,无疑是过去一年省委、省政府工作一个引人注目的亮点。尤其是下半年以来,五件民生实事成为媒体竞相报道的热点。随着五件实事的顺利进展,受惠群众越来越多,许多人脸上少了愁容,家里多了笑声,生活有了生气。五件实事,让人的心头在数九寒天仍然感到春意融融,暖流涌动。
五件实事,表露了一个政策取向:那就是更加关注民生、更加注重和谐。和谐抓民生,已经成为省委的一个工作思路,也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要求。什么是民生?孙中山说,“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就是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真心诚意办实事,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古人说,“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是国家的根本,人民安居乐业了,国家才能安宁。总体上看,我们的经济发展了,社会进步了,日子好过了。但毋庸讳言,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无论在农村还是城市,五保户、贫困人口、零就业家庭,生活仍然困难,仍然需要帮助。“天地之间,莫贵于人”。这些普普通通的百姓,吃饭、饮水、看病、住房、就业,孩子上学,柴米油盐,衣食住行,安危冷暖,关乎民生民计,岂可等闲视之?群众利益无小事,关注民生大如天。和谐社会,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
关注民生,就要从百姓身边的一件件难事、急事抓起,纾民忧,解民困。但在一些地方,个别领导干部却不是把民生问题作为思维的起点,而是把“政绩”作为追求的目标,惯于提一些不切实际的设想,只顾做轰动一时的“形象工程”,疏于了解社情民意,不大体察民生甘苦,懒于关心百姓“小事”,不大热心民生实事。事实上,群众需要政府改善公共设施条件,享受更加完善的生活条件,更有城乡低收入者和困难群体需要解决燃眉之急。他们更迫切地需要解决吃水、就业、看病等与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小事”。这类“小事”,正是群众生活的大事。政府越关心人民疾苦,越尊重人民意愿,人民就会越信任政府、支持政府。只有满腔热情地为老百姓办好事、解难事、干实事,才能够赢得群众的信任,百姓的拥护。
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是关注民生办实事的一条原则。省委、省政府去年下半年以来确定要办的五件实事,办到了百姓的心里,解决了许多群众的实际困难。目前,五件实事有些项目已见成效,有些还在实施,各地进展不一,许多工作还需要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到位。相信只要各级党委、政府持之以恒,坚持关注民生办实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我们的社会就会越来越和谐,越来越美好。
事事有着落件件暖民心 五件民生实事进展顺利
岁末年初,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去年下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确定为群众集中办理五件实事,目前进展顺利,有的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
实事之一:解决环县、会宁和靖远部分极度干旱乡镇的人畜饮水问题。省上计划用两年时间,投资1.2亿元,建设集中供水工程21处,雨水集蓄工程2.7万处,集中解决三县33个乡镇
231个20.9万人的饮水困难。
2006年6月份以来三县人饮工程相继开工。目前,环县已建成集流场2.2万处,建成水泥窖2.3万眼,建成苦咸水淡化工程4处,大部分水窖已经发挥效益。会宁县已建水窖2000多眼,平整集流场2100处,兴堡子供水工程已完成308亩征地和临建工程,开挖管沟15公里。靖远曹若供水工程铺设管道100公里,建成蓄水池11座,泵站7座、供水房70座,建成水泥窖360眼,配套集流场850处。
实事之二:适当提高农村五保户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农村五保户供养办法》,已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去年省民政部门已经会同省财政部门,拨付专项资金1805.6万元,给全省五保户落实了9至12月四个月每人200元的生活补助,使全省五保户的供养标准达到一年1300多元。
实事之三:认真解决城镇低保人口看不起病的问题。对城市低保人口和下岗职工,比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模式,建立每人80元标准的合作医疗制度,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最基本的医疗保障。目前有70万城市低保人员正在办理医疗保险各项手续。另外,省上提高了省属八家公立医院的补助标准,相应地规定这些医疗机构必须拿出10%的床位建立扶贫济困病房,并出台降低收费的医疗服务项目,这项措施已于200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实事之四:保证城镇无就业人员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截至去年6月,全省城镇零就业家庭共有2.1万户,其中适龄劳动力3.33万人。省上集中开展了以“消除零就业、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主题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就业援助工作方案,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零就业家庭大幅度减少,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实事之五:进一步适当增加乡镇事业公用经费补助,落实村级组织零接待费。省财政已于去年9月份安排拨付专款3681万元,用于乡镇公用经费补助,并已足额拨付到位。在此基础上,各地认真落实阶段性财税优惠政策,设立民族乡镇发展资金,加快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试点,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