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甘肃省委副书记陈学亨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建设,我省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不仅解决了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问题,而且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保持了农村总体上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但当前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因素还很多。民间纠纷量大面广,涉及群众利益的一些矛盾日益突出;农村上访总量上升,形式日趋激烈;刑事作案成员中农民身份的人居高不下;农村已成为命案的高发区,全省命案的70%发生在农村,70%的案件属于民转刑案件;爆炸、投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比较突出;一些地方封建迷信活动泛滥,邪教组织活动屡禁不止,等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根本上就是实现农民现代化的过程。全面提高农民素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要把加强教育始终作为造就一代新型农民的战略措施,尤其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少体制、制度、模式还在形成过程之中,具有某种过渡形态和不确定的性质,正是树立规矩的关键时期。在大力开展对农民的思想道德和科技文化教育的同时,切实加强法制教育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是解决农村当前各种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做好的一项带有基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工作。
根据我省农村现状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突出抓好这样几项工作。一是要从娃娃抓起,切实加强农村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使农村青少年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时期就树立起崇尚法律的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二是要突出对重点人群的法制教育,减少违法犯罪。要把农村经常扰乱滋事的人和容易感情用事的那部分群众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理性思维,尽可能地通过预防教育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三是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关注他们的权益保障。要在保障他们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同时,增加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以同仁政策矫治他们的失衡心理。要探索建立输出地和输入地相衔接的法制教育形式,逐步提高他们遵法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四是要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增强工作实效。要推进法律进村社、进农家,开展以案说法、法制巡回演讲等活动,提高农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知晓率。要把普法宣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使道德成为守法的基础;针对道德失范行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律成为校正道德缺失、维护社会秩序的保障。五是要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治理并重,提高农村法制化水平。要继续开展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和创建“民主法制村”活动,通过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和“村规民约”,填补农村社会管理中存在的不少体制和组织机制方面的空白或缺陷,维护和促进农村社会的有序变化。六是要制定科学的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目标体系并严格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