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促进发展 发展改善民生
清水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晓刚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在促进经济发展、着力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使税收工作的目标和地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整体目标相协调,是各级税务部门的职责所在。
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促进经济和谐发展服务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税收既是经济发展的显示屏,又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国税部门而言,落实好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组织收入,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通过税收与经济的相关性分析,加大税收政策的调研力度,围绕新的税收政策出台做好调查、分析和预测,为上级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为地方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只有这样,国税部门才能从更广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
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改善民生提供财力保障
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税收与民生息息相关。税制的设计、税收政策的调整、税收征管的公正与否、税收收入的使用及税收负担的高低等,无不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国家出台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节能减排、扶持“三农”、推动文化事业改革发展等一系列惠及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个体经济发展,增加低收入人群收入,引导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些改善民生的基本要求,需要强大的财力保障,财力的需要就是对税收的要求,没有税收,财力保障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需要强大的财力作保障。古往今来,国家税收始终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与国家、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国家运用税收筹集资金,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税兴国兴万事兴,离开了税收的保障,离开了纳税人诚信纳税的物质基础,社会条件、生活条件无法改进,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因此,雄厚的财政实力,是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