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开发区企业做大做强,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杠杆作用,促进开发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及省上有关贷款贴息的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开发区制定出台了企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在开发区注册登记、依法经营纳税、财务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经营业绩,严格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企业。贷款资金应用于该企业在开发区项目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支出。
开发区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贴息。贴息资金安排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扶持、额度控制、先付后贴”的原则。贷款应付利息按照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超出部分不予贴息。
同时,贴息办法对贴息资金使用范围及方式,贴息资金的申报审批程序,贴息资金使用及监督管理等都做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