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护理人员若干名,具体招聘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招聘岗位、学历条件
护理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护理学专业毕业,取得执业资格。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本岗位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高160CM以上。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招聘。
1.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2022年1月6日(星期四)通过“天水在线”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本人(不接受委托人报名)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在线学历验证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到本院指定地点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
(三)资格审核:医院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及本人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审核。
(四)考试: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各100分。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成绩并列人员依次排序至面试总人数,与最后进入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面试完成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空缺按招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及个人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资格。
(七)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在院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试用及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相关情况者予以试用,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考生应严格做好自我防护,扫码进入医院,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院区。请严格遵守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准备,如有外出史或身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及时报备,不得虚报瞒报。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取消考生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二)考生来院时应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场所码、身份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三)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考试考核、资格复审和体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938-2691064
监督电话:0938-2691610
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2年1月6日
附件: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