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承担公共卫生技术服务、疾病预防与控制、检测检验与评价、综合防治与健康促进为一体的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目前建成正压万级净化实验室1个、负压生物安全二级净化实验室2个、PCR实验室2个、常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4个。麻疹实验室、流感监测实验室、食品风险监测实验室为国家网络实验室,承担国家传染病重大专项、手足口病监测、流感监测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等工作。为适应日益增加的卫生检测检验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检验人员。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检测检验
招聘专业:卫生检验、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生物类、食品工程类等专业
招聘人数: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全日制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本科及取得相关技术资格者优先。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热爱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0岁周岁以下,有较强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在读学生和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关证件。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或与原工作单位人事手续未办结等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填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编外检验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2日。
3、报名地点:天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市疾控中心综合楼三楼)。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由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
1、参加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2、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着重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
5、笔试占总成绩70%,面试占总成绩3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6、报名人员不足时,考核工作正常进行,但总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面试与现场操作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国家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对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形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对符合条件拟聘用人员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聘用相关情况的,进入试用期。
四、管理方式
新聘用检验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1年期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工资待遇按照基本工资(随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加绩效工资发放,试用期仅发放基本工资。
本公告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芳胜 13619383986
徐 刚 15293835590
天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1月26日